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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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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3日|分类:房产纠纷 |265人看过
出卖人出卖登记在其名下的共有房屋不符合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或者共有人约定的条件,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卖该共有房屋,并表示不予协助办理该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驳回买受人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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