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经历: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公司却早就“金蝉脱壳”——减资、换法人、虚假出资……一顿操作之后,账上一分钱没有,执行程序只能无奈终结。
别灰心,公司没钱,不代表股东也能免责。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胜诉案例,告诉你如何“追击”股东,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我们客户遭遇这样的情况:公司拖欠债务,之后迅速操作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虚假出资,最终导致我们虽然胜诉,但首次执行时,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告终。
难道就这样算了?
当然不!我们转变思路——既然公司是空壳,那就起诉背后的股东。
经专业研判,我们选择了法律上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纠纷”,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告上法庭,最终大获全胜,法院判决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你的案件也卡在“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不妨参考以下路径:
1、已有生效判决。
必须拿到针对公司的胜诉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不建议一开始就起诉股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执行程序已终本。
必须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证明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3、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
这是关键!股东应在认缴出资且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前股东可能担责。
如果股权转让时,公司已经债务缠身、经营异常,原股东也可能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5、警惕减资操作。
如果公司恶意减资逃避债务,可主张股东在原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但需证据证明其恶意。
6、股东已出资是免死金牌
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已完成实缴,诉讼风险会大幅增加,起诉前务必做好尽职调查。
行动建议:如果你的案件也陷入僵局……
如果被执行公司本身涉诉不多、股东尚有偿还潜力,不妨果断启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之诉,这是破解“执行难”的一把利器。
当然,如果连股东也财力薄弱,那就需要进一步设计诉讼策略,比如追究清算责任、人格混同等。
特别说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正式法律依据。个案情况复杂,请详询专业律师。
本文作者: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 郑章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