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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明确的怎么办?

发布者:杜红涛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17人看过


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约定不清楚的情况下,有两种处理办法:首先双方可以再进行协商,就约定不清楚的财产再进行分割。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协议,就只能就财产的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是否会推翻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决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这意味着否定了离婚协议的效力。因此,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实践中来看,法官都不会轻易的否定原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效力。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在未违反法律规定及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原离婚协议。即便是对财产分割约定过于笼统,法院一般不会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签订离婚协议后,想反悔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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