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肖某系一家上市公司的行政总监,在公司持有小额员工股。2012年9月,肖某开始与女友李冰冰同居生活。2013年10月肖某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肖某开始用自己的存款20万元支付房屋首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
2015年春节时,两人回老家摆了酒席,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计划将房屋装修好后,就到民政局领证,请同事朋友热闹一番。
2015年4月,肖某在家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李冰冰一直陪伴左右。一个月后,肖某因病情加重,离开了人世。肖某留下的遗产,包括房屋、存款及公司股权等。李冰冰提出继承相应遗产,肖某的父母认为,李冰冰不是肖某的合法妻子,自然没有继承权。
请问:李冰冰享有继承权吗?
律师分析:
由于我国的家庭制度是建立在婚姻登记的基础上,如果只是同居而不结婚,不能适用婚姻法和继承法,因此当双方分手或一方意外身故时,另一方就无法以配偶的身份主张权利,相关权益也可能无法获得相应保护。 尽管双方同居时间长达3年,由于双方并未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其关系只能按照非婚同居进行处理。在肖某死亡的情况下,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父亲和母亲继承,李冰冰不享有继承权。 虽然李冰冰不是法定继承人,但鉴于平时对肖某生活照顾较多,可以与肖某的父父母协商妥善处理。 律师提醒:当今社会,非婚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涉及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财产及继承权问题,极易引发纠纷。同居双方应当提前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安排好财产管理,以免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