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案例:
范某是一家公司的文员,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冯某。冯某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两人认识后,冯某经常陪范某聊天,还给范某送礼品、鲜花等。范某从小父母离异,遇到冯某后,感觉冯某非常关心自己,并体贴入微,渐渐地范某被打动了。2012年3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2015年5月,双方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范某搬出住所。但冯某继续给范某发短信、微信,盼望能够复合。范某找到律师咨询,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终止与冯某的同居关系。
请问:冯某与范某是事实婚烟吗?
律师分析: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虽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男女双方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才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烟。
本案中,冯某与范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故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双方同居已达三年时间,现范某提出终止同居关系,两人分开即可,无须征得冯某的同意,更无须办理任何法律手续。
因此,如果范某到法院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