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楠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626558657
咨询时间:07:00-23:59 服务地区

微信借款需注意!

作者:张佳楠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6次举报

微信这样转账才安全!

案例一

拿微信转账截图打印件起诉被驳回

小张是快递员,经常来小琳处取送快递,两人熟悉后互加微信。后来小张在微信上向小琳借款2000元。事后,小琳也没有让对方补借条。

后来,小张不仅不还钱,还“消失”了。小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后,小张仍然下落不明。庭审过程中,小琳无法提供手机转账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

更麻烦的是,这份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是网名,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张。

小琳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不能孤证定案。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小琳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微信上转给好友12万要不回来律师助其要回

孙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多次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没有借条。丁先生迟迟不肯还款。律师看其微信转账记录,丁先生的微信账号是公司名称。

在律师的指导下,孙先生分别在微信、短信里给对方发信息,大致内容是:“丁***,我是***,我在***时借给你,合计***,请你尽快归还。”

丁先生在短信和微信上回复了,随后,孙先生又在电话里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电话录音。

案子从原来的孤证变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现在,对方的钱款基本还清。

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来源有两类:

1、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的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

2、 零钱提现。一些手机的系统无法显示转出转入对方昵称,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等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已收款的“朋友”就是借款人本人。

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钱款的性质。还可以在沟通中再次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这些情况要注意

恋人间转账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质可能不同。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何小姐不时会发520元、1314元、999.99元等金额微信红包、转账给男友朱某,并附有爱意满满的语言。

分手后,她认为这1.2万余元都是借款,要求朱某偿还。法院审结认定,其中的8304元被认定为借款,一些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则不予认定为借款。

当然,这只是个案,具体情况还要由法院鉴别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红包发错怎么办

如果一旦发现使用微信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网上转账你得注意以下几点:

1、转账前要确认身份,可通过电话录音或短信等形式核实;

2、网上转账后应及时补借条,同时转账附言要写好;

建议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借贷。

律师建议: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通过微信等工具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是转账前一定要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再进行操作,免得错转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

转自:京盛凯

张佳楠律师 已认证
  • 15626558657
  •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10次 (优于91.1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7.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988分 (优于93.9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1篇 (优于97.01%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佳楠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4326 昨日访问量:15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