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秦琦然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于2024年1月3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某与Y(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因中介合同纠纷,于2024年1月19日经湖北H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截至2024年1月19日,Y(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差欠王某购房返佣金56700元。此款Y(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两期支付,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4年5月31日前支付26700元;
二、若Y(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则王某有权就剩余未给付的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纠纷就此了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
定如下:
申请人王某与Y(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经湖北H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