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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8日|分类:人身损害 |299人看过


如果另一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规定: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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