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浙江

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400-606-232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有多少

发布者: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 |236人看过举报


军人是值得尊敬的,我们在安全的生活时,是他们在守护着我们。但是军嫂更是值得尊敬的,她们忍受着分离之苦。但是一些常年和丈夫分居两地,从而导致了离婚。那么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有多少呢?下面泰仁律所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依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计算方法,复员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夫妻关系存续年限。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有多少的介绍。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和军人结婚不同于常人,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有所不同,在离婚时一定注意。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泰仁律所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400-606-232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27161

  • 昨日访问量

    9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浙江孔德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