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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资金往来,分手可以要回吗?律师介入要回款项

发布者:包晨|时间:2021年07月22日|39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当事人刘X拿着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找到包律师。原来,2018年刘X与郭X相识,两人一直处于异地恋状态,恋爱期间,郭X一直借口需要用钱,找刘X累积借款12余万元。两人分手后,郭X方才告知刘X,因要还网贷才编造理由找刘X借钱。

刘X认为郭X诈骗其钱财,找到包律师询问是否可以立案报警。

经过我们分析认为,该种行为不能构成诈骗罪。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郭X偿还借款。

最后法院判决郭X偿还刘X借款十一余万元。


点评:我们认为,情侣之间为表达感情的转账属于无条件赠与,为结婚为目的的转账属于附条件赠与。但在该案件中,郭X数次表示该转账为借款,并对转账金额进行确认,双方已经就转账性质达成一致意见,既确认双方转账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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