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民律师
刘加民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
1812367408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3:59

集资诈骗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刘加民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0次举报
2024-01-12

集资诈骗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集资诈骗罪宣判缓刑了,不意味着案件彻底结束了,仍然不能掉以轻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以上是法律关于集资诈骗罪缓刑期间应当注意的问题,只要始终遵守上述要求,就没什么问题,相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面临缓刑被撤销的风险。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本人,电话和微信同号:

 

(原创勿转,侵权必究)

 


刘加民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123674089),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1440320********31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