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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认罪认罚后,法院还能少判一点刑吗?

作者:刘加民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次举报

   集资诈骗罪认罪认罚后,法院还能少判一点刑吗?

认罪认罚制度自适用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减轻了选择认罪认罚制度中被告人的刑期。当然也存在少部分虽然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制度,但是确实存在检察院量刑建议不恰当的情形,所以笔者经常碰到有人咨询认罪认罚后,还能否在法院争取少判一点。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笔者的解析: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41条:量刑建议的调整。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认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经审理,如果认为量刑建议不恰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调整,所以认罪认罚后法院调整刑期减轻处罚在程序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关键在于,案件事实是否有减轻处罚的机会,如果案情有空间,则即使认罪认罚后,也有减轻处罚的机会。这里简单举笔者办理的两个认罪认罚后减刑的例子,两个案子都是认罪认罚移送法院后,笔者才接手的案子,一个是开设赌场案,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并被建议量刑三年至三年半,笔者介入后认为其应当为从犯,量刑应当在三年以下,庭审时法院详细审查了主从犯问题,并在最终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判刑二年,比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低了一年。另一个强奸案,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受害人也是未成年人,检察院认定为是轮奸,量刑四年,当事人认罪认罚了,笔者认为不构成轮奸,庭审时合议庭围绕是否构成轮奸展开了详细调查,最后采纳了笔者意见,判刑三年,也减轻了一年。所以,认罪认罚后,法院是否还能减刑,关键要看实际案情,没有充分的理由,不要否认认罪认罚,否则检察院撤销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确实是存在加重处罚的可能,如果认罪认罚后还有异议,可以选择让律师提几点异议,如果异议构成,法院还是有可能适当调减刑期的。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本人,电话和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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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民律师,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现为中华全国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