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民律师
刘加民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
18123674089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7:00-23:59)

咨询我
07:00-23:59

妨害公务罪被判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作者:刘加民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5次举报
2023-08-08

妨害公务罪被判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当知道被羁押的人被判了刑之后,如果不上诉,其亲友往往关心的是人什么时候能出来,也就要关心法院判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笔者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有家属问,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很多人以为刑期是从法院出判决书之日起开始,这是不准确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判刑之前没有任何的羁押行为,即一直处于取保候审或者非指定监视居住的状况下,那有期徒刑刑期从实际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即被收监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由于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所以实际上刑期是从被羁押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即如果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判刑之前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10个月,那么刑期实际上就只剩2个月了。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本人,电话和微信同号:

 

(原创勿转,侵权必究)


刘加民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123674089),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1440320********31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