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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判刑后在监狱能不能减刑?

作者:刘加民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6次举报
2023-08-07

妨害公务罪判刑后在监狱能不能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在监狱有减刑的机会,但是前提是符合相关条件,最基础的是要接受改造,如果在监狱不服管教,不接受改造,那就不能减刑。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本人,电话和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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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民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123674089),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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