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被抓了,怎么给他送衣服和生活用品?怎么给他存生活费?
危险驾驶罪被抓后,家属怎么给他生活用品以及存生活费,这是很多家属关心的问题,下面是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的规定以及笔者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根据该规定,家属是可以送生活用品和存生活费的,但是在实践中,不同地方的看守所执行起来千差万别,例如深圳的看守所,一般除了接受400度以上的近视眼镜和允许的书籍外,不接受其他生活用品,近视眼镜和书籍也要先送到看守所后勤部门,由他们检验,没问题了才可以,生活费以前每月最多可以存2000元,现在每月最多只能存500元,通过粤省事存就可以了。深圳之外的看守所,有些允许送生活用品包括衣服,但有些地方只允许存钱让关押人员在里面统一购买,而存生活费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些的要通过邮政汇钱,有些的要到现场缴存。所以对于存生活费和送生活用品,实践中不同看守所各不相同,家属如果有需要的话,建议先咨询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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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