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协议》,甲方已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
二、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 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 款人民币(大写) (¥ 元)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欠款,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同意,若因上述欠款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乙方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五、乙方若到期未能付清所有欠款,按照未还清欠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担保人确认:本人(作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欠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欠款、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肖嘉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