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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不服的怎么办?

作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次举报
2026-03-02

离婚判决不服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一份,上诉状中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等。审理过程中,可以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张伟丽律师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许多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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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20********8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