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起诉离婚必须本人去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离婚诉讼中,原则上当事人仍应该亲自出庭参加庭审的。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仍应该出庭。
但如果有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也可以不出庭:
1、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
2、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