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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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7日|分类:合同审查 |254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吗?

杭州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签订20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20年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有权提出异议;承租人有权不再交纳租金并退还租赁房屋。此外,超过20年租赁期限,当事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为不定期租赁。


在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在签订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的同时,预先签订一份履行时间为20年之后的租赁合同的情况。目前理论及实践中倾向于认定后一份合同为无效。因为,双方当事人通过同时签订两份租赁合同规避了法律中有关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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