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三者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7条到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特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第三者一般是导致原婚姻破裂的元凶,对原婚姻中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无权分割的。
但第三者与其中一方所生的子女,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
作为第三者,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与他共同创造有财富,那么无论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有多长,第三者都不能分到一分钱。
法律依据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