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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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离婚 |219人看过

在杭州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因下落不明影响抚养费的给付的,可用其在离婚时应当分得的财产折抵其应当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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