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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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226人看过

离婚后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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