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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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是否享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权?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613人看过

未成年子女是否享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权?

  杭州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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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共有财产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者生产为目的的财产,它的来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共同积累、购置、受赠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从审判实践来看,一般认为,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如果未成年子女没有对家庭财产的产生、积累和增值作出贡献,则不能享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权。

  律师补充:

  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

  (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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