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昌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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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发布者:王世昌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2日|分类:人身损害 |871人看过

如何提高辩护效果

   刑事案件无论大小,律师在办理过程中,要抓住案件的关键点,注意几个细节,以求争取良好的效果。以下几点算我的经验之谈和感触:

   一是及时了解案件事实、进程及在押人员的态度,判断可能适用的程序,迅速确定方案和办案思路,一定要征求当事人(包括家属)的意见,降低执业风险;二是必须和案件承办人交流意见,看办案人的态度和意见,争取让其接受自己的观点,以达到最好的效果;三是有争议的案件或对刑期的意见,最好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否则一旦到了审判阶段,难度太大了,辩护效果会大大折扣,法院不会轻易改变公诉意见的;四是对于速裁案件,及时跟进,在审查起诉时,尽可能地将交法院的律师手续,交给公诉机关附卷,否则,这类案件极易跟丢,会非常麻烦。五是经征得办案机关同意,尽可能地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应仅限于赔偿和谅解,不能影响其对事实的陈述,律师要学会保护自己。六是重视酌定有利情节的挖掘,这些情节对于法定刑三年以下或五年以下的情况(实际无减轻可能时),量刑时起的作用甚至大于法定情节,争取办案人的同情,接受律师的辩护观点。七是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方案,把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理论上好的想法,在实务中不一定起好作用。在法定刑期很短的案件中,律师即使感觉当事人存在限制刑事行为能力的可能(不是很明显时),理论上是应申请的,但如果申请了,仅鉴定时间就要三到六个月,当事人会关押很长的时间,这样最终的刑期不可能太短。如果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的情况,则必须申请,毕竟是一次机会。总之,要把当事利益最大化,结合实际,灵活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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