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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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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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适用缓刑?

发布者:王世昌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9日|分类:人身损害 |585人看过

    哪些情况可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的一些条件: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中就指出: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不适用缓刑。12、实际刑期为3年或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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