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股权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深圳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发布者:张继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08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报警、受理

1、交通事故报警拨打“122”报警电话应报哪些内容? 当拨打“122”报警电话时,不要因发生事故而紧张,要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如道路名称、路段)、车型、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讲清楚,如实回答接警人的询问。最好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交通事故的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受理人员应当做好接警记录,询问并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情况交通安全法规1、司法解释2、法律法规(1)道路交通法律法规①法律法规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③道路交通事故法律责任(2)海事海商法律规(3)航空交通法律法规(4)铁路交通法律法规(5)综合交通法律法规3、配套法规4、标准/法规交通合同纠纷(1)运输与维修合同纠纷①商务运输合同纠纷(2)购车纠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