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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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某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昆山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

发布者:马晓立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7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资金拆解是否有效?先说结论:目前民间借贷以有效为原则,以无效为例外。

2015年8月6日,最高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部司法解释改变民间借贷原有的司法解释,首次确认企业间的借贷效力。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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