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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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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时被撞伤,撞人者构成侵权吗?

发布者:任波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653人看过

    在正常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被撞者受伤是因为体育活动中正常的身体对抗导致,撞人者并不存在故意伤害被撞者的情形。被撞者不能证明撞人者对其受伤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被撞者诉求侵权赔偿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由于被撞者自身也对受伤的后果无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被撞者撞人者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一般撞人者被撞者的受伤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体育活动,尤其是身体对抗性体育活动中,存在“风险自担”的原则,即对抗性体育活动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行为人自愿参加体育活动视为对所潜在的风险有充分认识,并且同意甘冒风险或者说同意风险自担。

    法官指出,如若体育活动由自己和他人共同进行,则参与者除对自身损害承担风险外,也应对自己可能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风险,从而达到由运动的共同参与人共担风险的法律效果。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对损害的造成均无过错,此时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平责任原则”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为了鼓励正常的社会交流和体育活动的开展,避免造成另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在分担损失过程中,对致伤一方的责任不宜简单一切两半,也不宜苛之过重,而应当以酌情适当补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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