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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检察院提出的幅度刑最低点判决
2023年02月08日
| 发布者:蒙自王景贤律师 | 点击:15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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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检察院提出的幅度刑最低点判决 被告人以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当嫌疑人的母亲找到蒙自市王景XX时,律师多次前往屏边县、蒙自市看守所,并多次到检...
律师观点分析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检察院提出的幅度刑最低点判决
被告人以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当嫌疑人的母亲找到蒙自市王景XX时,律师多次前往屏边县、蒙自市看守所,并多次到检察院了解情况,提交法律意见书,及当面沟通量刑问题。但承办此案的检察员的量刑建议与辩护人的预估相差较大,待和被告人充分协商后,没有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院开庭时,法庭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让承办此案的公安侦查人员重新补充对被告人有利的书面材料后,经质证及充分辩论,承办法官(审判长)当庭采纳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同意按检察院提出的幅度刑最低点处罚。此案为当事人争取了最轻的处罚。
王景贤律师,二十五年军旅生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为专职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律师。联系方式:1592537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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