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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当庭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最低量刑处罚
2023年01月02日
| 发布者:蒙自王景贤律师 | 点击:52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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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审法官当庭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最低量刑处罚被告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边防管理大队立案。当嫌疑人的母亲找到蒙自市王景XX时并办理委托辩护手续后,律师前往临沧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及到边防管理大队...
律师观点分析
主审法官当庭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最低量刑处罚
被告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边防管理大队立案。当嫌疑人的母亲找到蒙自市王景XX时并办理委托辩护手续后,律师前往临沧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及到边防管理大队、检察院了解情况,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待12月12日在法院开庭时,辩护人当庭提出此案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处罚比较合适,以及运送人数非检察院提出的人数,后经质证及充分协商,承办法官(审判长)当庭采纳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同意按最低量刑二年处罚,但罪名不予变更。此案为当事人争取了最轻的处罚。
王景贤律师,二十五年军旅生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为专职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律师。联系方式:1592537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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