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天, 小马和小林到一家店里买饰品,售货员由于怀疑小马偷书而对其进行盘查,进而要求小马打开包接受检查。当时店里人很多,售货员此举令很多人围观,小马和小林两人觉得十分尴尬,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小马于是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小林始终在场,是一个很关键的旁观证人。但是,小林由于突发心脏病生命垂危,作为证人证言的证据即将灭失,小马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小马应当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行为。证据保全根据证据的不同采用不同形式,对于证人证言的保全,用制作人笔录或录音的方法。证据保全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本案中,小林作为很关键的旁观证人,生命垂危,如果小林去世,小林的言辞证据就会灭失,这对小马是不利的。因此,为了保有这份证据,小马应该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将小林的证词证言记录下来,以便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