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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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华律师---继承权纠纷胜诉案例

作者:刘光华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6次举报
2025-09-10

继承权纠纷胜诉案例

【案情简介】

上诉人张女士因与被上诉人李先生、李女士、王女士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当地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特委托我方代理上诉事宜。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两套房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遗产以及如何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夫妇去世后,留下两处房产。张女士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认为案涉房产应作为遗产由其依法继承相应份额,但其他当事人对此存在异议,主张房产为案外人出资重建,不属于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一审法院支持了该主张,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代理思路】

我方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材料,制定了以下代理思路:


  1. 明确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规定,强调案涉房产虽经重建,但权属未发生变更,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应属遗产。

  2. 质疑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指出对方提交的关于房屋建造情况的证明与后续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存在矛盾,且证人与对方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可信度存疑,不应被采信。

  3. 主张法定继承权利:从法定继承角度出发,阐述张女士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即便存在案外人参与建造房屋的情况,也不能因此剥夺其继承权。

  4. 补充关键证据:在二审中提交新的证人证言,进一步佐证案涉房产属于被继承人遗产以及张女士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等事实。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的部分代理意见,认定其中一处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证载部分属于遗产范围。根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判决张女士享有该房产 1/3 的份额,其他被上诉人亦分别享有相应份额,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全部驳回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的胜诉,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障。在涉及遗产继承纠纷,尤其是存在家庭内部矛盾、证据复杂的情况下,明确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厘清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至关重要。本案也警示我们,在处理家庭财产继承问题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客观事实,避免因封建思想或亲情纠葛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刘光华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共党员,中大法学、人大金融学研究生,从事法律实务逾二十年 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55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55 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