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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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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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华律师胜诉案例:房产纠纷

发布者:刘光华律师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3887人看过 举报

2025-07-25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本案为排除妨害纠纷,刘光华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以下简称 “委托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委托人因他人(以下简称 “对方当事人”)占用其名下房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搬离该房产。


案件经过

  1. 一审阶段:委托人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立即搬离其名下房产。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登记权利人为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且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对方当事人继续占有使用,对方当事人的占有行为已对委托人行使物权构成妨害,故一审法院支持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当事人搬离案涉房产。

  2. 二审阶段:对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其并非实际占有案涉房产、主体不适格,且认为一审法院对房产真实产权归属认定错误。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刘光华律师代理委托人参与二审诉讼,对方当事人未作答辩。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结果

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得到一、二审法院支持,对方当事人需按判决搬离案涉房产,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对方当事人负担。


该案例体现了刘光华律师在物权保护相关纠纷中的专业代理能力,通过有效的诉讼策略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刘光华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共党员,中大法学、人大金融学研究生,从事法律实务逾二十年 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55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55 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