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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吸毒下落不明 丈夫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602人看过

原告莫某与被告周某2010年在浙江省台州市打工认识。2011年12月,双方在永善县某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原告莫某通过了解得知被告周某在与其结婚前有吸毒经历。2012年6月,周某向其要钱买“烟”吸,其知道是用于吸毒就未给,被告周某就用水果刀刺伤其右侧背部。后因周某吸毒严重,2013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周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表现良好,该局于2014年5月20日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尔后,被告周某至今下落不明。

原告诉称其与被告周某自2012年6月起分居生活,双方无任何联系,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诉请判令其与被告周某离婚。

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后审理认为,原告莫某与被告周某依法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关系,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敬互爱,共同构建和谐文明的家庭。本案中,被告周某未履行相应夫妻义务,从2014年5月20日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至今下落不明,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当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依法应准予原告莫某与被告周某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莫某与被告周某离婚。

作者: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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