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
一来二去和幼儿园老师好上了
送奥迪送奢侈品 两年花了上百万
诸暨枫桥法庭的李法官,接手了一个夫妻双方的财产纠纷案,老婆是原告,老公是被告。
老婆说,老公瞒着她给外面的女人买了一辆奥迪,她可不答应,想通过法院把这辆车拿回来。
案子看起来很简单,但李法官整整忙了半年,开了三次庭无果后,最终还是靠调解,才把这个案子结了。记者胡剑
老公接送小儿子 和幼儿园老师好上了
这对夫妻是诸暨人,做生意的,有儿有女。
2013年夏天,小儿子要上幼儿园了,老公的任务是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一来二去,他和幼儿园一个老师好上了。
去年年底,两人的婚外情被老婆发现。老婆查账发现,老公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为外面的女人花了上百万元,其中有不少名贵奢侈品,还有一辆价值30万元的奥迪车。
夫妻俩吵来吵去没有结果,老婆一怒之下,把老公和小三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庭向小三讨回老公花出去的这些钱。
老公在老师身上花了超100万
老婆认为这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拿回来
负责审理的就是李法官。第一次开庭时,老婆在庭上拿出不少证据,包括老公给小三转账的凭证、买车记录等。
老婆说,老公在出轨期间,算上现金、转账、物品等,在老师身上花了超过100万元,她认为这些钱是老公单方面意愿支付出去的,而这些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希望能拿回来。
被告老师也承认接受过这些财物。
由于呈到法庭的证据比较多,李法官在听完双方的陈述后,决定研究后,择期再开庭。
等到第二次开庭时,老师提出不同意见,她认为对方给自己的钱不是她一个人花的,银行卡里的钱属于两人生活期间的共同支出。根据银行记录,每次取出大笔金额时,确实都是他签的字,所以她不认为这些钱是送给自己的,因此认为不应该把这个钱也还出去。
至于奥迪轿车,老师认为,虽然是他付了首付,但剩余的贷款自己也在还,就算要还,也不能按车价退还。
第二次开庭依然没有结果。
上个月底,案子第三次开庭,但最终需要退还多少,依然不能达成一致:老婆坚持要还至少100万元,老师只愿意退还18万元。
无直接证据证明这些财物
最终经协调被告退还25万
“从法律上来说,这位老公到底给了老师多少钱,这些钱谁用了,都没法通过证据来落实。”李法官认为想要妥善处理这起纠纷,还是得调解。
李法官分别找原被告两个女人谈话,从法律上,告诉她们这起纠纷该怎么解决。
首先,李法官跟原告说,从情感上来说,他都能理解,自己老公给别的女人花钱,哪个女人都接受不了,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物,特别是涉及数额最多的现金都用在了老师身上,所以不好退。
接着,李法官又找到老师,告诉她,尽管大部分现金已经不能说清楚用处,但买车事实清楚,只要老公没跟老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同时,李法官也告诉老师,从感情上来说,这位老公跟她在一起的这两年,确实也用了不少钱,希望她能认清事实,退还一部分钱。
两个女人听了李法官的意见后,最终一致同意,老师一次性退还25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刊登于2016年5月22日都市快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