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一对羞答答的年青人,女的很不情愿地把法院判定的4万元彩礼交到法官手中,使一起因同居关系而引起的析产纠纷案件圆满了解。
家住霍山县诸佛庵镇的刘某在霍山县城某宾馆当厨师,一来二去与宾馆的女服务员万某产生了感情,没多久双方就居住到了一起,由于万某未到法定婚龄,双方办不了结婚证,2014年2月双方按农村习俗在老家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后女方怀孕了,由于年少不更事,抑或是刘某的呵护不够,双方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搞个鸡飞狗跳的,在又一次大的争吵后,万某在未有征得夫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跑到医院给肚里的小孩做了引流手术,这下捅了马蜂窝,感情一下跌到破裂的冰缘,男方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不仅要解除同居关系,还要女方返还聘金及彩礼8.8万元,霍山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判定万某酌定返还彩礼4万元,终于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作者:董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