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与张某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1月11日登记结婚,同年1月30日按农村民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婚后第二天,张某就因多次吸食毒品被公安局阎良分局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为了维系刚刚开始的婚姻,被告张某与其父母向原告何某隐瞒了相关事实。嗣后,张某被释放后亦未告知何某真相,两人随即去深圳打工。打工期间,张某再次因涉嫌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询问,至此何某才知道张某吸毒的事实。因被欺骗无法原谅张某,随后的生活中两人争吵不断,矛盾逐渐升级,不久何某回到了娘家居住。因张某难以戒除毒瘾,何某觉得生活无望,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张某表示不同意离婚,认为自己与何某的感情尚可,未达到离婚的程度。但何某心意已决,认为张某多次吸毒并隐瞒强制戒毒事实,对自己的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坚持离婚诉求。看到婚姻挽回无望,张某提出,两人婚后不到两个月便分居,为操办婚事,一家人甚至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如要离婚需返还部分彩礼。针对两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矛盾根源,法官认为两人的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何某返还张某8000元彩礼并当场履行。
作者:阎良法院 张素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