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以丈夫对自己不好为由,便花钱雇人“教训”其丈夫,要将其弄残废,结果却将其丈夫推向死亡。近日,市三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雇凶杀夫的杨彩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二帮凶李传练、吴永才有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这3人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42507元。
花钱雇凶
贵州省桐梓县狮溪镇人杨彩艮(现年36岁)与钟华(化名,与杨是同镇人)于2004年再婚。婚后,杨彩艮认为钟华对她不好,于是就产生“教训”钟华的念头。
2005年底,杨彩艮找到同镇的李传练,要求李找人将钟华弄残废,并付给他5万元的报酬。随后,杨彩艮先后4次拿了2万多元给李传练。
今年4月10日左右,钟华与杨彩艮决定:4月14日到重庆南川市给自己(钟华)过生日。杨彩艮随即给李传练打电话,要求李在南川市教训钟华。在4月13日,李传练赶到了南川,住宿在“阳光旅馆”201房间。
4月14日下午,杨彩艮也到了南川,随即到李传练住宿的“阳光旅馆”与其商量此事。当晚,李传练打电话叫吴永才(南川龙岩河村人)找人弄残钟华,得到了吴永才同意。吴永才又叫其朋友杨红(另案处理)去弄残钟华。
实施杀人
4月15日凌晨1时许,杨彩艮故意领着钟华从南川市西大街往农贸市场行走,同时打电话将钟华的位置告诉李传练。李传练随即打电话将钟华的具体位置告诉吴永才,吴又电话告诉给杨红。当钟华走到南川银丰巷粮油公司门前时,杨红按照电话讲的情况,持刀将钟华捅伤后,乘坐吴永才驾驶的长安车逃离了现场。
钟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早上7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钟华系被单刃刺器刺破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杨彩艮、李传练、吴永才3人同于5月26日被逮捕。
在庭审中,被告人杨彩艮提出,钟华一天在外喝酒、嫖,对其不好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持;提出,是李传练提出找人教训钟华的,她没有说要付报酬,她拿给李传练的2万多元钱是李找其借的的辩解,也与本案查明的其是给付的报酬的事实不符,法庭不予采纳。
责任编辑:重庆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