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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岳母入狱 妻子诉离婚判离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653人看过

冲动是魔鬼,人生中难免会有一些时刻,让人气血上涌,一个控制不住便会酿成令人追悔莫及的恶果。

   张某与李某原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经自由恋爱最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并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2015年4月的一天,李某因家庭琐事提出离婚要求,张某不同意,跟随李某回到其娘家,希望李某回心转意。不幸的是,因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冲突之下,张某用刀将李某捅成重伤,并捅伤了自己的岳母,致其重伤不治死亡。而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2016年1月20日李某到阎良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办案人员当即调整办案时间,在立案之后的第六天开庭审理此案。当天下午,办案人员驱车来到阎良区看守所,原告李某已经在那里等候,她一人前来,身体看起来有些单薄。到达审讯室,一道铁栅栏将夫妻二人隔开,办案人员说明来意,张某的情绪顿时激动起来,朝李某喊着,“你怎么不让我去死。”李某的情绪也已经崩溃,抑制不住的哭了起来。法官先让李某回避,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同时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张某向法官叙述自己被监禁以后的遭遇,但无论说什么,始终坚持一句话,“不同意离婚,谁离这婚我绝不答应,这事不算完。”调解无果,案件只能开庭审理。庭审中,李某坚持要与张某离婚,而张某始终不同意离婚,或许是因为心中的执念,或许是因为对家庭的留恋。庭审结束,法官让李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后,便让其先行离开,再继续给张某做思想工作,从以前谈及现在,再谈到将来,没有太多教条的法律法规,更像是普通人之间的交谈。张某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后,办案人员准备离开,临走前,法官对他说了一句,“再好好考虑考虑,你已经错过一次了。”张某听完后,若有所思。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而本案被告张某因杀害岳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故法院最终判决张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来领判决书的那天,原告李某看到判决结果,似乎如释重负,但眼里的悲痛却仍未退却,办案人员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过一丝笑意。法院去看守所向张某送达判决书时,得知张某已经被转移到监狱羁押,立刻查看工作时间安排表,抽出最近的时间前往监狱送达判决。张某接到判决书时,情绪十分平和,他说,“我能理解这个结果,麻烦法官了。”随后在宣判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表示服从判决。

   张某因不愿离婚导致血案发生,酿成大祸,致自己终生失去自由,最终换来的还是离婚的结局。家庭生活中,难免出现矛盾,若能多一丝忍让,多一些包容,冷静下来看待问题,和平解决,就绝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毁了原本平静祥和的生活,能保护自己的不是握紧的拳头,最有力的武器也不是锋利的刀刃,而是法律。

作者:田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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