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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尽扶养义务,法院为患妻维权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3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405人看过

子得了白血病,丈夫却不管不问,还经常发火,无奈的妻子向法院求助,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民庭审结了这起扶养费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每月支付原告孙某扶养费500元。
  孙某与李某曾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婚后生活虽然不富裕,俩人却过得幸福、美满,但突如其来的一场灾难把这个家庭推向了深渊。2007年夏,孙某感觉身体不适,在休息几日不见好转的情况下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让全家人震惊,孙某被诊断为白血病。李某在得知妻子患病后,心里痛苦,情绪消沉,对妻子不仅不管不问不照顾,还经常发火。孙某无奈,只得在外租房居住。在此期间,李某从未对孙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也不支付孙某的生活费。孙某得病后,没有经济收入,全靠父母及其兄弟姐妹的资助来支付巨额的医疗费。在与李某多次协商扶养费无果的情况下,孙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及生活费。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为使孙某尽快拿到医疗费,控制住病情,开通快速通道,迅速排期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李某在开庭时对表示自己生活也很困难,靠干一些零活维持生活,不仅要照顾小孩,还要赡养老人,虽然也想帮助妻子治病,但真的是无能为力。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李某的境况虽然让人同情,但其不履行扶养义务,孙某有要求其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经主审法官多次背靠背的调解,李某明白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孙某也对李某的情况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作者:王素琴 编辑: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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