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其他男性存在不正当关系,为泄私愤,安远籍男子叶某将对方的车辆、房门等财产砸坏,最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安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叶某因怀疑妻子陈某某与陈某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于2015年2月28日开车前往陈某才的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自来水管对陈某才停放在楼下的小车进行打砸,造成小车挡风玻璃、及引擎盖等部位被砸坏,经鉴定该车损失价值为5380元。另查明,2015年4月15日,叶某携带妻子前往陈某才家中对质,因走错门楼层,误将陈某才楼下邻居的大门砸坏,在知道自己砸错对象后,叶某又重新找到陈某才的住处,用铁锤将其住所大门砸坏,经鉴定两扇门的损失价值共为418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为泄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考虑到本案系由民事纠纷引起,而且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坦白认罪,故而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安远县人民法院 唐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