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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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93人看过

27岁的汪女士与老公结婚两年,因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个人比较年轻,没有小孩也没有共同财产,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二人最终决定”好聚好散”的结束婚姻关系。

前两天,汪女士和老公在律师的指导下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带齐证件后便一同前往硚口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怎知一到民政局,工作人员例行检查完毕材料之后,居然告知汪女士目前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有结婚证还不能离婚?这让年轻的小俩口瞬间不知所措!

经过与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一番了解,汪女士才恍然大悟,原来2012年初,二人领取结婚证之后,汪女士并没有回户籍派出所进行户口本的更新,因而导致汪女士目前结婚两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居然还写的是“未婚”。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范晓雪律师提醒大家,民政局之所以这样严谨的要求也是秉着对大家负责的态度,如此一来可以避免出错。建议大家今后去民政局办理手续之前先检查自己的户口本状态,避免白跑一趟。另外我们也建议大家,户口的更新最好早早进行,因为无论是办理准生证还是护照等其他手续,对此也是同样有要求的。

最后,汪女士拿着结婚证前往户籍处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页并盖章之后,顺利的办理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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