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七十三)
(七十三)劳动者可否拒绝加班?
法律解答:
最近因员工拒绝加班被罚1.8万的事件上了热搜,说实话,对这个判决我是肯定不服的。今天蹭个热度,讨论下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加班?
什么是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为加班。因此加班的前提就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那么我认为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的。即使劳动者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还得根据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法律对加班时长是有要求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中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在紧急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规定限制。紧急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综上所述,虽然法院判决劳动者因拒绝加班而赔偿1.8万元,但是也不代表就是正确的。此判决完全有被上诉而推翻的可能性。
但是,法律总是规定的很好,执行起来却总有各种各样的难关。有时候为了多赚点工资,劳动者加班都是很愿意的,但是又有几家单位能真正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了。
所以,不管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不要轻易看见别人家的判决就效仿,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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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