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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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60)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吗?怎么处理?

发布者:谭春兰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575人看过


  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六十)

(六十)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吗?怎么处理?

法律解答

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最后一问。高利贷超过法定部分指的是超过年息24%的部分。这部分的费用法律是不予保护的。而法律的具体规定是24%-36%,如果支付了就支付了不支持返还。超过36%部分的还可以要回的。

那么问题是,如果债务人约定的利息在24%以上,债务人已经归还的款项能否视为归还的本金及法律范围内的利息,而不包括24%-36%部分的利息。

如果放高利贷的准备了完善的合同,明确约定了本金及利息的归还方式,那么已还款项一般只能按照约定的来。如果没有明确归还方式,按照双方还款时协商确定的本金及利息计算。如果还款时也没有约定,那么债务人可以主张归还的是本金及法定利息,再根据当初约定的本金及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剩余本金及利息。这一点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也要具体看法院的,毕竟法律规定的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归还的是利息。

如果你正深陷高利贷,感觉钱怎么也还不清的情况下,可以就借款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比如说套路贷等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有违法情节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只是利息过高,也可以主动起诉到法院,要求调整利息,或者等高利贷的起诉你,你去答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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