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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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七)父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吗?

发布者:谭春兰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604人看过


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七)

(七)父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吗?

法律解答

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多数来源于父母的赠与,那么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是否可以随意处分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通俗的理解,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拥有所有权。那么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自然与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财产不同。父母没有随意处分权,但是法律也并未禁止父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房子的处分权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父母处分的前提必须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否则,依法应当承担责任。若离婚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律之外

    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具体情形,我国法律还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中有关做法,生活中的以下情形可以视为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形;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形;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未成年子女自身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形;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形;5.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情形。6.为孩子上学方便变卖其房产并购置新房的,只要新购买房屋价值不明显低于原房屋价值,且给孩子上学提供明显便利的,属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

栏目介绍

法律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不是每个人都是专业律师,知法懂法。根据日常接待咨询中出现较多的生活法律难题,特开通“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普法栏目。普法栏目自2020222日开始更新,每日一更,风雨无阻!


20200228--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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