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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载南律师
执业资质:1430120**********
执业机构:湖南高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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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彭载南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2日|分类:离婚 |336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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