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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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户籍在内的人是否可以起诉确认居住权?上海

发布者:卞建平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3日|分类:人身损害 |1136人看过

首先,确认居住权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不会受理,要以排除妨害诉请提起诉讼;

其次,司法通说认为,原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要通过协商或者物业指定方式变更承租人,未变更的法院对于原告是否具有同住人资格无法确认亦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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