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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为引领 打造网上培训平台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4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78次举报
以信息化为引领 打造网上培训平台
2016-04-20 14:43: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 作者:刘琼 吴良飞
  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已经普及到各级法院,与此同时,法官培训作为提高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重要途径,如何与“互联网+”相结合,也需要进行平台化建设规划。《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确定了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因此,法官在职培训工作的推进力度,与法官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法院办案压力的逐渐增加,各地法院在法官培训的网络化工作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开办了中国法官培训网,新疆高院在网站专门设置了法官培训栏目,但整体来说应用性还有待加强,原因在于忽略了法官培训的互动功能,未达到“教”“学”相长的工作目标。笔者认为,开通网上法官培训平台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网上培训平台功能应侧重于学习成效实测

  传统的线下培训主要是采用集中到高级法院培训的方式进行,每年年初高级法院将班次和培训内容提前规划并下发全区法院,由各级法院自行根据工作实际调配好培训人员。其次还有新疆法院独特的“巡回培训”的方式,就是将授课老师集中对全区法院分片区进行专项培训,变学生集中为老师集中,变固定培训为流动培训。传统培训比较符合中国人的学习习惯,现场感、互动性较强,不仅加快了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速度,也增进了同行之间的感情交流,信息量获取较大。但传统的线下培训存在两个主要弊端:一是培训成本大。新疆地域辽阔,和田距离乌鲁木齐上千公里,基层法院的法官首先要集中到和田市,再坐飞机到乌鲁木齐参加培训,来回路程基本要四天时间,而大多数培训都不到一个星期;二是不能做到全员覆盖。传统的线下培训有个特点,培训人员的重复率高,换言之,能够参加培训的人总是在培训,而总有些干警从来没有参加过培训。与之相比,网络培训具有规模效应和边际成本低、课程品种多、跟踪学习记录能力强的优势。因此,网上培训平台是将来法官培训的重点途径和主要平台,除了较长时间的新任院长、庭长、法官和书记员培训,短期培训均应当通过网上培训平台来完成。

  从流程上来设计,网上培训平台只需要网上注册—网上培训—网上考试三个环节,高级法院在内网网站专门开办了法官培训栏目,培训中心也花了大价钱购置了一些专家视频资料上传,但是除了个别主动学习的干警,很少有人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将视频完整地看完,其中的症结就在于对网上培训没有后台监测,下面具体描绘网上平台设计:

  1.网上注册只需要将开班时间、学员分配及注册时间要求提前告知即可。学员注册后就形成一个含有班级(如2016年第X期)、培训专题(如刑、民、行、执)等内容的学籍号,并能通过学籍号查询培训的详细课程,如课程表、考试成绩等。

  2.网上培训的核心和重点是培训监测。如何防止学员只注册不学习或者挂网不看?简单的签到表肯定是无法防范的。一般情况下会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采用收取费用的方式,运行模式与互联网网上培训相同,将一堂课的视频直接明码标价,收费观看。在这种运行模式下,多数人都会按要求完成。但是,不排除个别人因培训系公费而不自觉的情况;而另一种方式是完全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强大监测功能,设定网络视频观看监控平台,如设定每15分钟必须点击一次,否则视为观看中断。显然后一种方式更有利于提高视频的观看点击率。当然,网上视频观看除了严格管理之外,应当有贴心的提醒服务功能,比如利用现有内网上的CoCall即时通讯系统或者12368短信平台,及时发送“视频观看提醒”短信,避免错过观看时间。亦或然,通过建立微信群上传观看视频截图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

  3.网络考试需要及时公布成绩。网络考试答题基本处于开卷状态,因为每名学员可以借助于纸质版的专业书籍,因此仅需要在题库设计上多出主观题、少出客观题的方式提高试卷的难度。与此同时,学员的成绩通过与否需要及时公布,并存入该学员的此次培训记录,形成一个完整的培训信息数据库。

  二、网上培训管理平台应侧重于信息决策分析

  网上培训管理平台的功能较多,需要更加细致的设计,涉及几个大的板块:一是调研需求模块;二是培训管理模块;三是统计分析模块。具体分析如下:

  1.调研需求模块。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网络征求专项培训的需求,希望开什么样的班、希望哪位老师授课等等。该模块需要定期上传调研问卷供各族干警填报,系统可以根据专用测评工具,将收集上来的数据自动生成培训计划及备选师资安排方案,为培训中心制定精准的年度培训计划提供决策参考。

  2.培训管理模块。该模块并不是对某个培训班的具体管理,而是整个年度培训计划的推进管理,该平台兼具统计与甄别相结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学员的管理。从纵向来讲,应当有培训班的管理列表,完成的班次与未完成的班次自动标记,每个班的开班时间、培训方式(线上线下)、考试成绩等等均可查询,并支持自动生成EXCEL、导出打印。从横向来讲,输入每个学员的学籍号(第一次参加培训形成的学籍号,第二次参加无须再分配新的学籍号),参加过的所有培训班列表自动生成,该项功能在于实现培训对象的审核,通过系统后台配置设定培训人员的条件,比如一个月内不能连续参加两期培训、同一科目同一人第二年不能重复报名等等,确保每名干警均等的受训机会。另一个层面是对老师的管理。前期备选工作可以通过自我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并通过审核(课件审核、所在单位同事对于业务及教学能力专项问卷测评)进入师资库。教师根据课程进展自行填写授课记录、教学评估及学员考核题库设计、答疑解惑等信息数据,后台自动进行汇总排序,最终确定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量。从提高教学质量上讲,各专业教师都可以将答疑解惑的内容上传到交流平台,形成答疑数据库,供其他教师共享。

  3.统计分析模块。根据高级法院现行培训班管理模式,每个培训班都必须有教学质量跟踪测评,要求学员如实填写,但最大的困难在于后期统计并生成测评报告。此统计分析模块就是展现大数据分析的优势,不仅将培训情况、学员情况、各级法院参加培训情况、教学测评等基础数据汇总形成专用数据库,并根据需求不同自动生成统计报表,仅需要按照时间、班次、法院、专业查询即可。与此同时,根据教学质量跟踪测评内容自动生成测评报告,仅需要报告人根据报告的基本内容,完成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的撰写,将前期数据统计、汇总功能全部交由系统完成。

  三、相关系统的对接问题

  从法院内部管理来讲,三个点形成了一个工作面,即“人、案、物”,法官培训与“人”“物”都有关系。在各级法院搭建各类平台过程中,法官培训既可以成为队伍建设管理系统的内容,又可以成为政务管理系统的内容,前者是培训内容,后者是培训经费。因此,在规划网上培训平台时必须与相关的系统做对接,实现信息一次录入、重复共用、多平台推送,避免出现“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现象。具体来讲,应当以法官个体为核心建立起一个个基础信息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资料。来源于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当然包含照片、法官等级、行政级别的核定、变动情况,以及个人惩戒情况;

  2.培训资料。来源于培训管理系统,当然包含培训的经历、成绩;

  3.办案质效。来源于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案件数量、质效的详细列表;

  4.公共资产。来源于政务管理系统,包括办公桌椅、计算机配备,以及差费使用情况。

  当然,随着信息化建设的精细化程度越来越多,法官个人的信息数据越来越多地进入各类数据库中,在平台上展现的信息也会越来越丰富,比如调研成果情况等等,拓展性和扩充性会越来越强。特别是随着移动办公的上线运行,培训管理精细化、培训资源网络化、教学互动云端化将共同推进培训工作信息化向前快速推进。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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