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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房产律师-高志博律师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1次举报
作者:李光清律师 时间: 2014-03-08 查看(155)

“为了这个别墅,我们全家无家可归!”王先生激动地说到。去年他定下龙华新区观湖园一幢别墅并付首付870多万元,但开发商却迟迟不网签交房,直至最近开发商电联王先生表示,首付退还房子不卖了。

事情还要从5个多月前说起,当时王先生想买套别墅用于全家自住,于是2013年10月19日他随中介来到由和记黄埔开发的观湖园看房,因为一开始看的是观湖园三期毛坯房,王先生均不太满意。

随后他被带至一期别墅看房,在参观对比后,王先生当即相中了一期别墅的样板房。观湖园销售经理张珊珊(化名)在现场与其领导电话汇报沟通后,王先生与观湖园最终以1250万元的价格成交,王先生现场交付了20万定金签下认购书,观湖园承诺王先生付完首期六成便网签合同。

但不巧的是,当时恰逢我市银行对二套房买卖出新规,规定要求二套房首付要付到7成方可。于是王先生按认购书要求在14天时间内,于2013年11月1日支付观湖园530万元,后又于11月28日付掉7成尾款325万元,加之房子定金王先生前后共计支付875万元。

在支付完7成首付后,王先生如吃了定心丸般,一家人沉浸在“要住新房了”的美好期待当中。并在12月份卖掉了一家人居住的房子,搬进了出租屋以便随时入住新居。

但今年开年后,和记黄埔却迟迟未如约网签。为此,王先生多次打电话催促对方网签,但对方一直以领导出国在外,没有领导批复不能网签为理由进行拖延。随后,更是告诉王先生,这别墅他们不卖了,875万全部退还。

王先生一家焦急万分,自家住的房子已经卖了,就算拿回首付款再去买别的房子,这其中产生的差价损失又该如何计算?

王先生多番与其交涉,直至近期,观湖园销售经理张珊珊电联王先生,告诉他黄埔和记管理层已经明确发话,这个别墅坚决不卖,首付款875万元可以退还王先生。

王先生追问其为何不卖的原因,对方则语焉不详,最后只丢下一句:“不卖了就是卖了,没有理由!”并称和记黄埔有自己的律师团,王先生不要耽误时间。

如今王先生一家陷入无家可归的尴尬境地,本一心只想改善居住环境买幢别墅供全家居住,却不料落得如此下场。王先生一再感慨,在开发商面前,他们一家就是待宰的羔羊。

深圳某著名房产律师表示,建议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义务,切实全面履行合同,作为买受人尽可能与出卖人就标的房产的坐落、楼层、朝向、价格等能够使决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定的主要内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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