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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强化提升新媒体时代宣传水平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45次举报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五版|作者:孙启福

新媒体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全新要求。如何在新媒体时代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已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司法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二条战线”,其重要性不亚于鸟之双翼,车之四轮。笔者认为,努力开创新媒体环境下司法宣传工作的新局面,提升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必须切实强化以司法公开为重点、以正确回应舆情为攻克难点和与媒体沟通为结合点的“三个点”,才能全面释放司法宣传的正能量。

首先,提升新媒体时代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应积极强化司法公开这个重点。古语云:“权,然后知轻重。”不言而喻,只有找准重点,司法宣传工作才能理清思路,确保正确方向。周强院长强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毫无疑问,在目前因司法公开不够而导致公众习惯性质疑司法公正的现实语境下,司法宣传工作应以强化司法公开为重点,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全方位客观公正地报道司法活动,切实做到不回避、不躲藏、不遮掩,让公众实实在在地了解司法,借以消除其对司法活动神秘的隐忧,从而营造出以公开促公正的良好舆论氛围。

其次,提升新媒体时代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应积极攻克正确回应舆情这个难点。攻克不畏艰,攻坚莫为难。在新媒体日益普及的新形势下,公众利用网络关注司法的热情日益高涨,众多没有经过甄别、过滤的信息极易被网络乱炒,形成以讹传讹的恶性循环,不但混淆视听,而且会加剧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有鉴于此,司法宣传必须把正确回应网络舆情作为攻克难点,以攻坚克难般的大无畏勇气,充分掌握网络舆情传播的规律,始终坚持善用媒体,牢牢把握主导权,切实强化宣传内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可读性和可视性,“面对面”地解疑释惑,从根本上遏制恶意炒作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负面舆情的蔓延,从而实现司法宣传工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良性循环。

最后,提升新媒体时代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应积极强化与媒体沟通这个结合点。众所周知,司法与媒体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都是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司法公正的正能量释放需要借助媒体的广泛传播,而媒体活跃健康的监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力量之一,二者之间唇齿相依,离不开相互沟通和协调。因此,要实现司法与媒体优势互补的良性循环,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坚持善待媒体、主动与媒体打交道的原则,积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定期交流机制,并通过记者招待会、媒体恳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与新闻界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赢得更多理解和支持,进而构建起与媒体沟通协调的规范化长效机制,营造出正确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巨。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新形势下,提升新媒体时代司法宣传水平,唯有坚持重点、难点和结合点的三个强化,才能实现司法宣传与新媒体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从而真正释放司法宣传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强大正能量。

(作者系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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